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公告公示>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正文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2017年第41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9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2017年第4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之规定,以下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未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登记证书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

挂车

冀RK153

鲁峰ST9370

130001483378

LST9370L740100769

小型汽车

冀R00576

空克特.

295397

小型汽车

冀R31742

四平SP130

囚车

009

小型汽车

冀RY7200

别克SGM7300GS

130000840741

119811

小型汽车

冀R0885F

长城牌CC6460KM40

130003792477

LGWEFCA5X7B001601

小型汽车

冀RN8875

松花江牌HFJ6350B

130000103466

LKDA152221AM26119

小型汽车

冀RG7266

长安SC1012A

130000752117

182897

小型汽车

冀RG4102

福建FJ1021

130001483626

0LFJ1321J9XD03328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