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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2017年第167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9-29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

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67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9月29日至2017年10月9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所有人

品牌型号

车辆识别代号

1

挂车

 

冀RK153

程术生

鲁峰ST9370

LST9370L740100769

2

小型汽车

 

冀R00576

大厂县人民法院

空克特.

295397

3

小型汽车

冀R31742

大厂县人民法院

四平SP130

009

4

小型汽车

冀RY7200

牛金刚

别克SGM7300GS

119811

5

小型汽车

冀R0885F

牛金刚

长城牌CC6460KM40

LGWEFCA5X7B001601

6

小型汽车

冀RN8875

郝树生

松花江牌HFJ6350B

LKDA152221AM26119

7

小型汽车

冀RG7266

郑世伟

长安SC1012A

182897

8

小型汽车

冀RG4102

张景余

福建FJ1021

0LFJ1321J9XD03328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