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按灭失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的公示
2017年第163期
根据车主提交的申请,以下机动车实车已经不存在,车管所拟按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车辆存在,但未向有资质的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或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情形的,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车管所举报。
公示期自2017年9月25日至2017年10月5日,共10天
受理部门:廊坊市公安交警支队车管所稽查科
举报电话:0316-2110122,5768825,5299126(传真)
通讯地址:廊坊市开发区金源道90号(邮编:065000)
序号 |
号牌种类 |
号牌号码 |
所有人 |
品牌型号 |
车辆识别代号 |
1 |
小型汽车 |
冀R29354 |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供应处 |
京联JLC5020 |
13260 |
2 |
小型汽车 |
冀RA5921 |
中国石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
天津TJ6481AQ3 |
3931076 |
3 |
小型汽车 |
冀RA7626 |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
北京BJ-XJ213 |
9306837 |
4 |
小型汽车 |
冀RMS099 |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
五十铃牌TFS17HDLM |
LWLTFS5D57L007877 |
5 |
小型汽车 |
冀RA6875 |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
丰田陆地巡洋舰4500 |
5005072 |
6 |
小型汽车 |
冀RMR927 |
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总公司 |
五十铃牌TFS17HDLM |
LWLTFS5D27L007870 |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