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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 2017年第1期

编辑: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5  点击次数:

廊坊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作废公告

 

2017年第1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三十一条,《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第三十三条、五十八条之规定,以下机动车因虚假资料已被撤销登记,现公告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具体信息如下:

号牌种类

号牌号码

品牌型号

登记证书编号

车辆识别代号

小型汽车

RV2Q65

宝马5UXKR0C5

130017586219

5UXKR0C59G0P18919

小型汽车

RH3L16

长安牌SC7134C

130016488128

LS5A2ABR0EH054582

2017年8月25日